策 划:张海燕 撰 稿:刘 毅 马 蓓 杨 威 赵万山 祝 闯 李永萍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
今年以来,西部各地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进,全力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困难人群、小微企业、基础科研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努力建设有高度、有温度的西部新城市。
高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下达2025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3.6亿元,比上年增长3.8%。
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时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用于落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贴息等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进一步提高了高校学生资助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元—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档—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另外,从2025年起,提高内蒙古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治区财政支持标准,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并按照在校硕士研究生30%、博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支持。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我们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各高校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同时,要求各高校规范资助流程,精准识别受助对象,确保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兜牢医保民生底线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围绕资金保障、制度保障、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兜牢医保民生底线。
资金保障方面,2025年1—5月,广西筹措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18亿元,同比增长10.39%,资助超193万人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超64万人次提供住院费用救助、超160万人次提供门诊费用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参保和医疗费用负担。
制度保障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医保局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执行数的90%;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其中自治区资金按照各地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进行测算分配,稳定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参保率,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为守好群众“救命钱”,广西持续强化资金监督管理,2025年1—5月,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1.52亿元,支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基金监管能力,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网。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截至6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已为18.68万户参保单位降费减负15.81亿元。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新疆人社厅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讲队,围绕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适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的用途及申领方式、政策执行期限等企业关心的问题,开展了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入企宣讲活动,首场活动吸引了25家企业参与。
“作为一家中央驻疆企业,我们每年会招录近百名应届毕业生。新疆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及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用人成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业务主管肖红说,企业将努力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新疆延续实施的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包括阶段性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执行期限均至2025年12月31日。人社部门主动对接国资、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并享受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王全介绍,人社部门将继续强化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通过精简流程,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采取政策找企的方式,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补贴资金直达快享,精准发放。
此外,为防范虚报冒领,人社部门建立了全流程监管机制,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筑牢风险防线,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稳岗惠民,助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方位助力妇女就业创业
甘肃省人社厅始终以满足妇女就业需求为导向,联动多部门、企业及社会组织精准施策,通过搭建就业平台、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创业服务、培育劳务品牌等举措,为居家妇女等女性群体提供全方位支持,全力推动妇女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今年1—6月为1345名女性发放贷款2.41亿元。
为打破地域限制,让居家妇女足不出户就能获取就业资源,省市县人社部门与妇联构建三级联动机制,创新开展“陇姐直播带岗招聘活动”。活动邀请就业指导专家、优秀女性创业代表走进直播间,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推介+经验分享”一体化服务,为女性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个性化支持。同时,启动“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聚焦城乡妇女等群体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连续三年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专项经费,联合省妇联举办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累计吸引近500名妇女参赛。在政策支持上,甘肃不断加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地。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50%的财政贴息,今年1—6月已为1345名女性发放贷款2.41亿元。
支持基础科研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近日下达2025年首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2.15亿元,用于支持自治区本级和12个盟市的1897个基础科研项目。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获得支持资金1.82亿元。
据了解,本次下达的资金,重点资助具有明确现实指向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攻克制约自治区发展的核心科技难题提供支撑;优先支持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的基础研究,择优扶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前瞻性探索,均衡保障各学科领域可持续发展。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配合科技主管部门纵深推进科技“突围”工程,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奠定基础。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今年以来,甘肃省千方百计稳岗位、促输转、保就业,力保全省城乡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截至5月底,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07万人,完成28万人目标任务的57.4%;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7.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500万人的101.4%,其中脱贫劳动力19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90万人的103.3%。
甘肃多部门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全方位推进产业升级、就业创业、就业援助等各项工作。出台《关于支持电商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推动电商产业发展迭代升级,扩大就业创业“蓄水池”;出台《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加力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多渠道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截至5月底,全省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降、返、补”8.3亿元;新增发放“陇原惠岗贷”887户19.7亿元,为4009名创业者发放“陇原创业贷”6.3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1亿元,其中,为5719名个人发放贷款9.25亿元,为177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85亿元,吸纳带动就业9804人。
甘肃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着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发挥25所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专业就业创业指导师走进高校开展“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同时,甘肃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就业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外出务工+就近就业”双向发力,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新格局。将促进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底线责任,截至5月底,全省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2万人。
此外,甘肃启动“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聚焦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等四类重点群体,大力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截至5月底,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9万人次的44.83%。
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累计筹措各类补助资金约34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推动“好房子”建设、改善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述资金中,约3亿元用于支持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约0.45万套,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及支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惠及居民约0.6万户,通过拆除重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6.73亿元用于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间),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0.75亿元用于向约2.5万户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新筹集公租房130套,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14.1亿元用于支持广西1191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重点支持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对公共区域进行修缮,惠及居民约12.68万户。7.86亿元支持改造C、D级危险住房1.69万套,通过改建、原址重建、异地安置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同时,为发挥绩效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分配与上年度相关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从2025年补助资金中安排奖励资金1.91亿元,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
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青海省生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5年7月5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覆盖范围,增加减免项目,规范生态安葬,简化办事流程,从“逝、殡、葬、祭”各环节兜牢群众身后事项,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第一时间推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在民政领域贯彻落实。
拓宽覆盖范围。《实施办法》明确青海省户籍居民、在青非青户籍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在青居住并缴纳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等常住居民均可享受生态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对象较原政策增加了在青居住缴纳社保的非青户籍居民、在青学生和军警,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并突破了户籍限制,有效解决了因各地政策表述不明确、不规范导致辖区内群众享受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切实增强了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
增加减免项目。《实施办法》明确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项目为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告别场地租赁费、遗体火化费、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格位6项,并对其包含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减免项目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告别场地租赁、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2项,将原来骨灰寄存1年内免费调整为由政府举办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格位,并免除安葬费、维护管理费,有效解决了全省减免项目不统一的问题,充分彰显了殡葬的公益属性。
规范生态安葬。《实施办法》明确对选择不保留骨灰或遗体、认领“生命树”、壁葬、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安葬的,给予1500元/具至3000元/具不等的一次性奖励。突破性地将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安葬形式和全省藏族、蒙古族群众长期选择且符合生态安葬标准的葬式纳入奖补范围,并由原来的地方财政全部承担变为省级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坚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要求骨灰撒散要在各地划定的区域内,在鼓励群众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同时,有效规范了各类生态安葬形式。
简化办事流程。《实施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群众在省内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办理丧事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原来的户籍地民政部门报销优化为机构内“一站式”直接减免,切实让群众少跑路;在省外死亡并火化的本省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局按全省减免标准申领一次性丧葬补贴,如有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格位需求的也将免费提供。符合条件申领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的,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请,取消了定点服务单位确认环节,切实体现了政策的便民性。
下一步,青海省民政厅将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尽快完成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政府定价,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办理丧事,鼓励群众选择生态安葬方式。初步测算,此项政策出台每年预计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7000余万元,真正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发《贵州省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从2025年4月1日起,贵州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801元/月,增幅3%。贵州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851元/月,贵阳市、贵安新区;第二档832元/月,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三档779元/月,其余县。
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226元/年,增幅6%。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7260元/年,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二档7212元/年,其余各县。
《方案》还明确,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贵州省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标准由19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40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新标准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社会救助体系再完善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对象分层和精准认定,根据民政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宁夏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于202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
《认定办法》共5章21条,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科学量化认定标准,为相对困难的群体提供救助帮扶。一是划定认定范围。明确宁夏户籍居民可申请认定,适用范围与特困供养、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无缝衔接,确保政策有序实施。二是优化审核机制。由县(区)民政部门统一负责审核确认,沿用现行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流程,实现救助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能更好地统筹各方救助资源,实现信息推送。三是科学量化标准。在收入标准上,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线;在支出比例上,分别划定城镇、农村家庭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不同比例,体现城乡实际生活情况差异;在支出核算上,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测算基本生活支出,合理扣减刚性支出。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身份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期间可享受相应救助政策,动态监测管理确保救助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认定办法》着眼兜底线、救急难工作要求,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又一制度安排,有助于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基层经办人员专题培训,同步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功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下达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新疆下达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15.5亿元;结算补贴申请农机具3万余台,共计5.5亿元,惠及2万余户农民。
今年中央及新疆持续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力度,补贴资金使用规模较去年增长32%。各地积极落实农机惠民政策,优先支持粮棉大面积单产提升急需适用的分流式平地机、密植高性能播种机、高效低损联合收获机械等机具补贴,淘汰技术落后机具,实行“优机优补”,突出智能化和绿色化导向,持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副处长刘涛介绍,今年,新疆积极争取2025年国家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省份,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高密度6行打包采棉机、小麦玉米复合种植配套机具等粮棉生产关键补短板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促进老旧农机迭代升级,不断提高国产农机质量性能和市场占有率。
同时,新疆还将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将农机装备补短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以及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农机成套设施装备列入补贴范围,并按年度对创新农机产品品目进行调整,让更多适应本地农业生产条件的创新机具投入生产。
为了更好地突出补贴政策实际效用,新疆各地将根据区域农业生产特点、农机具保有量以及农机化发展阶段和需求,精准施策,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建立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按年度公布调整的补贴产品品目、档次,明确实行退补、暂停或退出补贴处理以及需优先兑付的补贴机具,支持引导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夏季送清凉
为保障临时遇困人员安全度夏,重庆市民政局组建督导组到重庆北站、红旗河沟汽车站等地,实地督导“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落实情况。
实地督导后,督导组对全市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防暑降温与防洪涝灾害相结合。全市救助管理机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备足防暑降温物资和急救药品。高度警惕强降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内涝等次生灾害,提前排查安全隐患。二要坚持站内救助与街面巡查相结合。市、区两级救助管理机构要持续优化站内服务环境,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避暑场所。加密街面主动巡查频次,特别是对车站、码头、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在建工地、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查,做到“救助有温度、服务无死角”。三要坚持护送返乡与分类服务相结合。聚焦临时遇困人员实际需求,对愿意返乡的,及时安排购票或护送返乡;对有留渝意愿的,积极协调资源,提供临时安置、务工支持等必要帮扶。重点关注巡查中发现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积极提供医疗救助、教育矫治、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四要坚持就业帮扶与落户安置相结合。主动对接人社部门、用工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协助临时遇困人员尽快实现稳定就业。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联动相关部门,帮助其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并协调落实相关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