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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分外姣 ——检察机关创新履职西部地区生态保护

策 划:张海燕 撰 稿:于莹莹 马 敏 马会平 王丽坤 王仕莉 王家梁 王翠云 卢延庆 古雪丽 邢艳丽 刘一菡 刘 田 刘传丽 刘呈军 刘姗姗 苏丽丽 杜育旺 李广泉 杨倩茹 吴晓锋 张 莎 张照天 陈文娟 武佳佳 林建安 单曦玺 孟若兰 胡特旗 胡颜丽 南茂林 郝 雪 贾琳琳 金佳雪 潘从武 熊婧妍 满 宁 丽 萍 余 佳 闹吾扎西

习近平总书记将西部生态保护提升至 “国之大者” 高度,强调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明确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要求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好 “三北” 工程标志性战役,对青海、陕西、宁夏等西部省份提出守护中华水塔、保护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等具体要求,强调产业发展要生态优先、绿色转型,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

检察机关是西部地区生态保护的重要司法力量,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 协同发力,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刚性法治保障。近年来,西部地区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嘱托,通过打击破坏生态刑事犯罪、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履职,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系统治理,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障群众生态公益权益,还在三江源、秦岭等重点区域设立专门检察机制,提升保护精准性。

助力文旅融合发展

助力“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28日,被誉为“世界第一高桥”的贵州花江峡谷大桥正式建成通车,这座“横竖都是世界第一”的超级大桥,主桥跨径1420米,居山区桥梁世界第一;桥面至水面高差625米,同样登顶世界第一。它不仅是连接山川的交通枢纽,更是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标识。

近年来,有“世界桥梁博物馆”之誉的贵州将交通工程与旅游、文化、生态深度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桥旅融合”发展路径。关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施工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旅游配套设施等重点领域,为大桥建设和运营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助力打造“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典范。

关岭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治介绍说,关岭县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累计办理“桥旅融合”区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3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构建起全方位的生态保护网络。

在水域生态治理方面,该院采取“治污-护河-修复”系统治理模式,推动10家污水排放单位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取缔两家落后工艺塑料加工企业,引导3家养殖企业升级粪污处理技术。依托“两长巡河”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清理5处河道沿岸垃圾倾倒点,拆除罗秧河239平方米违建,打通河道“呼吸通道”。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组织10次增殖放流活动,投放20万尾鱼苗至北盘江流域,推动水域生态从“清澈回归”到“生态焕活”。

花江峡谷大桥作为贵州“桥旅融合”标志性工程,其建设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关岭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大桥建设安全有序推进。

针对大桥施工区域地形复杂、高危作业多的特点,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询问施工人员等方式,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处。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高空作业防护网、增设临时避险区,组织3轮安全生产培训,覆盖施工人员200余人次,确保施工过程“零事故”。

在大桥建设中,会形成周边临时观景路段。该院在巡查中发现部分观景道路存在路面破损、防护栏缺失、警示标识不足等问题,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推动修复破损观景道路500余米,临崖路段加装防护栏300余米,在危险区域增设警示标识28块,内容涵盖安全提示、游览路线指引、紧急联系方式等,全方位保障游客观景安全。同时,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检察院推动施工方划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专门存放区,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累计清理建筑垃圾80余吨,其中可回收垃圾回收率达70%,并对清理后的堆放点进行土壤修复,补种本地草本植物3000余平方米,实现施工区域与周边峡谷风光的和谐统一。

面对“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关岭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效能。

一方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针对北盘江水系、郎岱河流域等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牵头与贞丰县检察院、镇宁县检察院、六枝特区检察院等地签订协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案件协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上游污染、下游买单”的治理难题。

另一方面,深化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出台《城市水资源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针对花江峡谷大桥项目,与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文旅局建立“每月会商+季度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联动模式,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从守护生态底色到护航世界级大桥建设,关岭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利器”,为“桥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筑牢根基。未来,关岭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更精准的监督举措,守护好绿水青山和建设安全,护航“桥旅融合”行稳致远。

擦亮“西塞明珠”生态底色

微风拂过博斯腾湖水面,卷起芦苇丛中白茸茸的花穗。水鸟振翅掠过低空,翅尖偶有飘落的花絮——这幅诗意盎然的图景,正是“西塞明珠”博斯腾湖最鲜活的模样。

作为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吞吐湖,博斯腾湖的生态平衡牵动着南疆的生机与活力。开都河是补给博斯腾湖的重要水源。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二师分院(下称“第二师检察分院”)检察官来此开展“回头看”,在查看河道治理后的水质与岸线情况时,遇上沿着河边遛弯的老张,老张说:“现在你看,水清凌凌的,芦苇花穗飘得自在,我也爱在这河边散散步。”

此前,开都河曾受垃圾污染问题困扰,博斯腾湖的生态也受到间接威胁,但因跨区域管辖壁垒,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根治。2023年5月,第二师检察机关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检察机关建立了开都河流域协作机制,凝聚兵地检察合力,明确线索共享、联合取证、同步监督的工作流程,推动实现污染治理。

“这股协作守护的力量,延伸到了博斯腾湖的每一条支流。”第二师检察分院检察官李方洲介绍。2025年5月,焉耆垦区检察院收到线索,称黄水沟堤防工程施工留下的临时道路引发湿地植被枯萎、土壤结构受损等问题。因存在“地域属地方、发包方属兵团”的情况,生态修复工作一直未能完成。受案后,兵地检察机关依托《关于建立博斯腾湖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打出“协作+科技”组合拳,即利用定位技术、遥感影像比对等,精准测定待恢复的湿地区域面积,在此基础上又通过联合取证、协同整改,推进生态修复。如今再去黄水沟,原本裸露的道路已种满植被,干净的水流顺畅地汇入博斯腾湖。

博斯腾湖作为新疆最大的渔业基地,部分养殖户为了保护鱼苗,支起细密雾网,致鸟类频繁受伤。该院决定就此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针对这一生态保护与居民收入之间的矛盾于2025年5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现场演示仿真鸟撞击雾网实验,并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养殖户均表示愿意更换合规防鸟网。此后,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部门开展的雾网治理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擦亮‘西塞明珠’的生态底色,我院聚焦博斯腾湖流域生态保护的关键问题,以‘丝路行·益启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抓手,用法治筑牢守护屏障。”第二师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国军介绍,2023年以来,辖区检察机关共修复生态湿地8.4亩,进行疫木防治补植更新8684亩,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讲100余次。

高质效履职筑牢保护屏障

天蓝水碧,雪山映照;清风徐徐,碧波荡漾……冬日的洱海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一幅“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曾来到这里,与当地干部合影并提出殷切希望:“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十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打好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

十年间,大理州检察机关全力打造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玉洱银苍·生态检察”,依法办理2192件环资领域案件,推动2.6万吨固体垃圾清理、4123.66亩林地复绿。十年间,大理州检察机关共向最高检、云南省检察院推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优秀案例92个,15起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十年来,大理州两级检察院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不断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丰富生态修复模式,针对流域污染、林地破坏、物种保护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采用“惩治+修复+教育”模式,在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修复生态、接受教育;与大理大学构建“检校合作”机制,签订《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检察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聘请34名专家咨询库成员,持续深化大理苍洱、南涧无量山、云龙天池、剑川老君山等4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检察科研示范点建设,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检察长参与巡山护林、“林长办”移送信息线索等共同守护青山茂林。

截至目前,大理州检察机关共立办涉及苍山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45件。

近年来,“检察建议+院坝协商”的多方联合治理模式已经推广运用到“苍山十八溪”。数据显示,十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已推动清理洱海流域被污染河道484.8公里、修复湖泊(水库)生态908.54平方公里。

大理州洱源县地处横断山脉与云贵高原交界地带,是久负盛名的“温泉之乡”,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孕育出洱源县独有的生态系统。地热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不仅直接关系到洱海及其流域的生态环境安全,也关乎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更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支撑作用。

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洱源县地热水资源被滥开滥采、粗放使用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众多地热水泉眼出现水温下降、水位降低甚至水枯竭等情况。不仅如此,地热资源税存在少缴、漏缴情况。这些问题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而且掣肘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制约当地以温泉康养为特色的经济发展,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2024年4月,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线索。2024年6月,大理州、洱源县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进行一体化办案。历时3个多月,专案组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职能部门、组织公开听证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查清了洱源县地热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背后的原因。

检察机关随即向洱源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地热水资源开采管控、提升地热资源税收征管质效、加强税收法律及行政法规宣传等,并持续跟进监督。

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主动与洱源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两次与县政府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促成当地出台《地热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暂行办法》;当地水务部门督促全县136户地热水经营户全部完成地热水计量设备安装、6个温泉经营户全部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税务部门依法查补纳税人76户、查补地热资源税44.08万元;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共计查处、劝阻非法打井16件次,印制发放节约用水宣传册及倡议书等5000余份。

“全县地热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全程参与调查和整改的洱源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对整治效果很有感触。

葡萄酒“黄金产区”游客如织的奥秘

如今,罗老板心里踏实了:“五一”“端午”两个小长假,给他位于贺兰山东麓的酒庄带来不少收益。络绎不绝的游客慕名来到这片葡萄酒的“黄金产区”观光,离开时几乎都要购买几瓶葡萄佳酿。

可就在假期几个月前,罗老板的酒庄还面临停业整顿。“是检察机关的监督和行政部门的督促,帮助我们企业规范经营,避免了法律风险,实现了健康发展。”罗老板说。

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对西夏区贺兰山东麓黄河流域地区葡萄酒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取用水情况进行排查。调查中,部分葡萄酒庄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违规进行生产经营的问题引起检察官的注意。

没有排污许可证,相关行政部门便难以掌握、监管葡萄酒庄的污水排放情况,如果排放废水中含有污染成分,通过地表径流或人工沟渠排放至入黄排水沟,将对黄河支流水质造成较大污染隐患。同时,检察官发现,部分酒庄的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作为葡萄种植园地绿化灌溉用水,对贺兰山东麓砂质土壤结构及地下水安全造成一定污染风险,影响葡萄种植区生态平衡。

就此,西夏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进行了会商研判,并调取辖区葡萄酒庄名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近三年废水监测情况、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等信息,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检察官发现,辖区共有12家葡萄酒庄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违规进行生产经营和废水排放。该院于2024年8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于同年8月23日向该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及时查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西夏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已建和在建葡萄酒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向辖区12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葡萄酒庄下达《关于限期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的通知》,并指导督促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随后,该部门对7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酒庄所排废水进行抽样检测,确认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经检测,剩余5家酒庄所排废水中硫化物、悬浮物等项目超标,该部门要求其立即进行生产排污设施改造,待改造完成并验收后,再行恢复生产经营。

2024年11月,西夏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实地查看涉案酒庄整改落实情况,确认7家酒庄均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实现合法持证达标排放。2025年4月,该院持续跟进监督,确认其余5家酒庄中2家酒庄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恢复生产经营。剩余酒庄正在申领排污许可证。

跨区合作共同守护

跨辖区公益诉讼织密生态防线

重庆市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峰幽谷纵横,高山草甸与缤纷彩林四季景异……曾经吸引不少人到此徒步打卡,高山草甸被踩踏、野生植物被采挖,生态环境受到威胁。

2025年7月,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正式形成《关于非法穿越阴条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问题整改方案》。一场多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战役全面打响。

“人防”网络迅速织密。在非法穿越的主要入口——巫山县当阳乡太平山,阴条岭和五里坡保护区共建太平山管护站,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巫溪县林业部门建立“林业+公安+乡镇”的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组建专业巡护队伍。

“技防”手段精准赋能。保护区内,18套监控设备、229套电子围栏悄然覆盖了200多公里重点线路。一旦有人非法闯入,系统会自动报警并发送短信给相关负责人。与此同时,所有进入保护区边界的手机,都会收到普法短信。2025年以来,这样的短信已发送70多万条。红外相机如同“天眼”,实时监控着野生动物的通道和人类活动的痕迹。

跨省协作筑牢屏障。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吴友奎带队到与阴条岭接壤处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给属地乡镇和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我们配合重庆方面,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公告,明确禁止非法穿越和处罚措施。”吴友奎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已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和联合巡山机制。

清源普法双管齐下。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在巫山、巫溪和神农架等地展开。检察官、林业工作人员走进农家乐、旅馆,与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提醒他们不要为非法穿越提供便利。

整改效果显著。

前不久,太平山管护站工作人员孔祥明的手机突然响起提示音,“智慧保护区”系统显示:背风沟入口出现人员活动信号。他抓起手电筒和护林日志,快步走向入口,拦住了3名准备非法穿越的“驴友”。几乎同时,其中一位“驴友”的手机收到一条警示短信。

看着这条及时的警示短信,又望向孔祥明身后醒目的“未经许可禁止进入核心区”标牌,原本兴致勃勃的“驴友”们最终选择了放弃。

“过去从背风沟进山的人络绎不绝,现在太平山保护站建起来后,非法穿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张克太说。

执法困境也在探索中破冰。重庆市林业局正在探索将执法权下放至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林业部门,以期更高效地制止违法行为。

在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植物类案件司法鉴定专家刘世尧看来,这场守护重庆最高峰的行动具有示范意义。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是保存完好的天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最后避难所’。”刘世尧说,“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公益诉讼推动了行政、司法、科技、社区等多方力量,为我国自然保护区保护提供了一个可复制的‘重庆样本’。”

“保护优先、依法有序”的生态理念也在更多人心中生根。

当阳乡里河村村委会成员叶世伟说:“以前村里人觉得外人来爬山是好事,现在大家都明白了,这是破坏。现在我们都是‘监督员’。”

留住柴达木盆地的“水墨意境”

黑独山又名黑山戈壁,位于青海省茫崖市冷湖镇,因其山包被黑色砂石覆盖,在荒漠戈壁中尤为突出,是柴达木盆地独有的地质奇观,许多游客慕名而来参观这一“水墨意境”。

“自驾车辆随意进出、碾轧山体,给这里留下了一条条如同疤痕的车轮印,对黑独山原始地质地貌造成严重破坏。大量游客捡拾地表黑色岩石,导致黑色山体逐渐褪色裸露,‘黑独山不黑’问题日益凸显。”近日,笔者跟随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黑独山开展“回头看”时,检察官李金介绍道。

为守护好黑独山自然景观,2024年12月,西部矿区检察院在收到相关线索后,派员对黑独山遭受破坏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线索核实,并委托青海省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开展调查。遥感影像显示,2022年至2024年,黑独山涉案区域内疑似车辆轮胎碾轧痕迹较往年均有明显增加,黑独山原始地质地貌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2025年2月,西部矿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茫崖市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区域内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及相关服务工作,积极申报景区,对黑独山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进行科学评定。依据评定结果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对已遭受破坏的地貌进行修复,积极开展特殊自然景观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在检察机关监督推动下,茫崖市政府构建“保护—体验—价值”三维模型,针对黑独山区域推出游览区、缓冲区、禁游区的分区管理制度,科学保护这一地质瑰宝,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和谐共生。茫崖市文旅部门联合中旅集团,申报黑独山A级旅游景区,完成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评定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开通线上预约系统,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制定《冷湖镇旅游高峰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选派执法人员驻点开展执法工作;联合茫崖市自然资源局,对黑独山受损地貌区域进行全面勘察,遵循“最小干预、自然恢复为主”原则,积极开展修复工作。经过数月整改建设,黑独山风景区于2025年5月21日正式对外开放。

“这片历经无数年风蚀才形成的地质奇观,任何不当的建设都可能带来不可逆的伤害。因此从规划开始,‘轻触大地’就成为贯穿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的最高准则。我们精心设计的高架离地游览栈道系统,有效避免了游客对地表脆弱结构的直接踩踏。”茫崖市文旅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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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西部矿区检察院还与茫崖市文旅部门签订了《关于加强冷湖镇黑独山景区原始地质地貌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监督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下,黑独山从昔日‘野生景点’的乱象,蜕变为如今拥有高标准、生态友好型基础设施的规范景区。”站在西部矿区检察院设置在黑独山景区的公益诉讼举报牌前,李金告诉笔者。

三省区合力保护长江上游生态

为深化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近日,第六届“川藏青三省区九市县检察院关于加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社会治理协作联席会议”召开,来自川藏青的9个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参加。参会人员围绕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中的作用与实践、长江流域数字检察模型建用等方面作经验交流,表示将进一步畅通线索发现渠道、统一司法尺度、形成监督合力,构建“信息共通、案件共办、成果共享”的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格局。

强化洮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

为深入推进“守护黄河源?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2025年8月21日,甘肃、青海洮河流域四市州检察院及15个县级检察院在甘肃省临洮县举行座谈会,共同交流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推动建立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洮河是黄河上游的第二大支流,全长673公里,流域总面积2.55万平方公里。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甘肃、青海两省境内流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综合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据悉,甘肃、青海两省洮河流域检察机关将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解决洮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难、取证难、移送难以及办案信息不对等、沟通协调不畅、监督合力不足、司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依法惩治非法采砂采矿、破坏水土保持、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狩猎以及妨害排洪泄洪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推动洮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文旅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等,建立洮河流域长效联络机制、协作配合日常联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生态修复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等多项机制,协同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保护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

2025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下称“统一行动”)工作成效。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同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涵盖山林、河湖、草原生态保护的“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检察案件16313件,与“统一行动”开展前相比增长23.9%。

内蒙古是全国荒漠化防治的主战场,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以大兴安岭为主场,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地检察机关为主力开展山林保护,办理山林保护案件1262件,其中黑土地保护案件104件。呼伦贝尔、巴彦淖尔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化解国有林场林农矛盾,保护“三北”防护林4.8万亩。河湖保护以黄河和“一湖两海”(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为主场,共办理河湖保护案件1720件。草原保护以呼伦贝尔大草原、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聚焦草原禁牧休牧、荒漠化防治、草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草原保护案件1746件,保护草原18.61万亩。

为凝聚河湖生态保护合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2025年9月23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及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行动中,四院沿霸王河、黄旗海进行实地巡查,重点查看河岸是否存在垃圾,沿河是否设有排污口、河道堤坝是否受损、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妨碍河道行洪的障碍物及是否存在非法挖沙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巡查过程中,集宁人民区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航拍,对河流重点区域进行高空巡查,进一步了解霸王河沿线及周边生态环境全貌,确保河畅堤固,水清岸绿。

霸王河作为维系黄旗海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意义重大。此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巡查不仅是一次对霸王河及黄旗海生态环境的实地检视,是对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积极践行,更是对“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的深入落实。

内蒙古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机制建设,聚焦重点任务,凝聚共识、汇聚力量,通过深化跨区域协调联动,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保护”,为霸王河、黄旗海及铁路沿线的生态保护筑牢生态法治屏障,强化“数字赋能+社会参与”,努力让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坚不可摧。

合力保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5年7月,陕西省检察院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签署《关于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检察衔接机制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搭建起良性互动的协作机制。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国有森林资源、国有草原资源、海域海岛资源等。为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检察衔接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坚持依法规范、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涉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检察机关可联合挂牌督办相关案件。

《框架协议》提出建立索赔磋商协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索赔磋商时可邀请检察机关参加,协助调查取证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时可依法督促赔偿义务人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磋商并承担赔偿责任,结合赔偿情况提出量刑建议。

《框架协议》还对双方共建自然资源损害修复基地、建立专家人才库合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个案咨询、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学术研究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条措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5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高质效办好环资犯罪案件的十二条措施》(下称《措施》),围绕有效提升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健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质量管控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检察专业队伍建设三方面,制定12条措施,指导全区各级检察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措施》明确,在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要加强捕后跟踪监督,增强继续侦查、补充侦查意见的针对性、说理性,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逮捕案件建立相应的跟踪引导督促流程。要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发现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线索,同时将不起诉案件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对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全面研判分析,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法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要积极推动犯罪治理,加强对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犯罪态势分析以及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等重点案件类案分析,发现存在管理漏洞和普遍性、根源性问题的,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措施》强调,要在全区范围内探索跨部门、跨层级组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指导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要积极借力专家外脑,根据办案实际,聘请行政主管部门、科研单位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支持。要常态化开展同研同训,通过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等方式,凝聚共识,统一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标准,共同提升执法司法水平。要强化典型案例培育,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多元化法治宣传方式,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呵护老百姓的好日子

甘肃 给医疗污水办“健康证”

“我们已经办理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下称‘排水许可证’),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甘肃省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时,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现场介绍。

2024年12月,岷县检察院运用“口腔医疗机构污水不当处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发现,辖区16家口腔诊所未依法申领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是医疗污水的‘健康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经现场勘查进一步确认,部分诊所污水处理设备形同虚设,有的长期未进行有效维护,有的设备铭牌积满灰尘油垢,更有甚者为应付检查“开机即停”。

该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对城区诊所开展全覆盖式检查,及时固定违法证据。

为从源头解决医疗废水处理不规范问题,今年1月,该院邀请行政机关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部分口腔诊所负责人,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磋商,各方达成“分类处置、梯度整改”方案,即在全面排查医疗机构排水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医疗废水所含污染物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和普通生活废水,并针对感染性废水、含重金属废水通过设置专用收集容器,采取消毒、化学沉淀等处理工艺,有重点、分阶段地进行整改。

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1月13日,岷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责任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相关机构依法申领排水许可证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推进落实。截至4月底,16家诊所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其中9家全面整改并取得排水许可证。

消除“美酒河”生态隐患

“用于酿酒的酒甑、冰缸和锅炉管道等设备已全部拆除,安全生产隐患已彻底消除。”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涉案酿酒小作坊开展跟踪回访,昔日机器轰鸣、杂物乱放的作坊已全部拆除,此前困扰周边的污水直排问题也得到根治。

赤水河素有“美酒河”的美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更是仁怀白酒产业发展的生命之源。然而,在赤水河沿岸的青山绿水间,一家隐蔽的酿酒小作坊暗藏生态保护与安全生产双重风险,悄然威胁着流域生态环境与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11月12日,仁怀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一村民在自家院内粗放式酿造白酒,其生产行为疑似存在污染流域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取证。检察官现场勘查发现,该作坊内两个地面窑池、院坝中两个露天窑池正用于白酒酿造;1台0.5吨生物质燃料锅炉紧邻接酒池,操作人员未取得任何相关从业资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全缺失,电气线路杂乱无章,私拉乱接现象十分突出,蒸汽发生器压力表指针已脱落,安全生产隐患很大。检察官进一步核查确认,该村民未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作坊内未建设任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溪沟。更关键的是,该作坊所在地属于仁怀市赤水河上游禁止发展区域,污水直排行为直接威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025年11月13日,仁怀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部门送达立案决定书、事实确认书,明确指出涉案作坊存在的违规生产、污水直排、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执法人员全面排查隐患点,依法督促当事人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污水直排、违规生产等破坏生态和违法生产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酒甑、冰缸、锅炉管道等生产设备,并及时转运处置现场堆放的50吨酒糟。

2025年12月2日,检察机关收到相关行政部门的书面回复,得知涉案工坊已拆除相关酿酒设备,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进行了整改。

“我们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强化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赤水河绿水青山,护航仁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仁怀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守住生态红线

受损牧草地褪去“灰衣裳”

今年1月,笔者从乌海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诉内蒙古某矿业公司(下称“矿业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某煤业公司(下称“煤业公司”)非法占用草地民事公益诉讼案结案后,经过持续监督,曾经受损的1404余亩天然牧草地,如今有85%的面积已经得到了修复。

2022年年初,检察机关在审查矿业公司、煤业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刑事案件时,发现两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渣占用天然牧草地的行为,虽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被破坏的草地始终未能得到修复,生态损害持续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仍受侵害。

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全方位开展调查核实。公益诉讼检察官调阅全部刑事案卷,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并调取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历任煤矿矿长等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全面掌握非法占地排渣的细节。

随后,办案检察官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勘查,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受损草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取证,清晰固定生态损害现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科学界定生态损害范围、程度及修复成本,为后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提供坚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查,矿业公司、煤业公司主营业务均为露天煤炭开采。2013年4月至2018年5月,两家企业在露天采煤过程中产生大量渣土,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渣土倾倒至天然牧草地,违法占用草场排放渣土。慢慢地,渣土堆积形成高约120米、宽100米至200米的巨型渣山,直接导致1404余亩天然牧草地遭到持续性损害,草原植被大面积被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2022年11月,乌海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相关费用:2013年至2018年12月期间因违法排渣导致天然牧草地受损的修复费用624万余元,以及天然牧草地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3万余元,两项费用合计628万余元。

2023年5月底,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矿业公司、煤业公司于当年6月16日前,将628万余元全额转入生态修复专用账户,专项用于被破坏牧草地的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并全程接受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复绿”上。

“只有严格落实‘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才能让企业真正树立生态环保意识,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破坏行为。”乌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彭文吉表示。在后续工作中,乌海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定期开展生态修复情况“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专用账户资金已规范使用85%,被破坏区域已修复85%,曾经渣土遍布的牧草地正逐步褪去“灰衣裳”,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重庆 公益诉讼推动清除外来入侵物种

“以前这片地人进不来,犁耙下不去,看着心疼!”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大碑村村干部老彭蹲在田埂边,指着曾遭马缨丹(一种有毒的植物,会抑制周围植物生长)侵占的耕地上新长出的苞谷苗,难掩喜悦。

2025年3月,九龙坡区检察院收到了区政协《关于加强外来入侵植物管控筑牢生态安全防线的建议》,其内容直指铜罐驿镇马缨丹滋长问题。经核实后,该院于3月26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将区政协民主监督重点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发力点。

随后,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领域专家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多轮走访确认,大碑村3块约8亩的耕地正被马缨丹大面积侵占。马缨丹是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列明的重点管控对象,不仅全株有毒,而且根系发达、繁殖力强,分泌的化感物质会“毒杀”周边农作物。

“蔓延势头很猛,眼下正是春耕,得赶紧清理。”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徐文婧说。2025年3月31日,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在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下,铜罐驿镇政府迅速响应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镇、村两级针对不同地势特点分类施策,采用“机械挖除+药剂灌根”的方式对马缨丹进行地毯式清除,实现了面上的植株清理和根系铲除,并同步完善日常巡查机制。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案涉3块耕地全部整改到位。

2025年6月25日,九龙坡区检察院联合区政协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暨现场评估会。昔日“毒草丛”已不见踪影,土地平整开阔,新翻的田垄井然排列。“这片地完全变样了。”该区政协委员李云杰抓一把土在手里搓了搓,“现在草清了,土松了,庄稼也种下去了。”

助力补新绿“锁”黄沙

盛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烈日炙烤沙海,热浪在红柳新叶间蒸腾。2025年6月16日,若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牟新城,来到距离瓦石峡镇约20公里处,315国道旁的补种植被区,查看植被长势及配套设施运行情况。

“这些红柳的成活率达到80%,沉砂池蓄水可满足400亩植被的滴灌需求。”一同前来的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艾买尔·吾斯曼欣慰地说。

若羌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库姆塔格沙漠交界处,原生植被起到阻止沙漠扩张的关键作用。

2024年5月7日,若羌县检察院接到线索称,某电力工程公司实施风电项目存在占用灌木林地现象。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该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道路狭窄,施工车辆便借路旁的林地会车,致使83亩原生灌木遭到破坏。

检察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已接受行政处罚并尝试原地复绿,但附近缺少天然水域及灌溉设施,恢复工作一直未取得进展。经检察机关、相关行政部门与该公司共同商讨,最终确定异地补植方案。同年9月,若羌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并向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检察建议书,该局迅速协调有关部门为某电力工程公司划定异地补植点,并指导该公司制定科学可行的植被恢复方案。

2025年年4月,某电力工程公司在距瓦石峡镇约20公里的315国道旁按照方案修建沉砂池、铺设草方格,种植红柳400亩,兑现“毁林一处、复绿一片”的承诺。

在补植点,草方格铺满沙丘,补植的红柳已深深扎根,细碎的叶片正向上生长。

“我们已经投资100多万元用于红柳的补植及养护,确保植被的成活率。”某电力工程公司员工游勇(化名)说。

类似的生态修复行动在巴州多地同步展开。不久前,且末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蒙萌与同事对当地新增的54亩固沙植被“回头看”,这些植被已与现有锁边林逐步“合龙”。

2025年4月1日,且末县检察院收到线索:部分农户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垦林地,破坏原生植被及固沙植物,导致土地裸露,面临沙化风险。收集和固定证据后,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针对沙漠边缘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在春耕前办结案件并指导当事人采用低成本、易存活的沙生植物复绿。

2025年6月以来,尉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守砚和同事多次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的锁边林带徒步巡查,了解植被成活率、灌溉设施运行情况和周边生态环境状况。

针对沙漠边缘地下水超采、植被退化等问题,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清理沙漠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2吨。

守护塔克拉玛干沙漠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是关键。巴州检察机关聚焦沙漠边缘植被保护的同时,还围绕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2025年6月20日,轮台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尉犁县检察院、若羌县检察院、且末县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塔里木河流域巴州段生态环境和资源检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护塔里木河流域巴州段生态安全。

“这是一场与风沙较量的持久战。”巴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海玲表示,巴州检察机关将持续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生态修复,创新工作机制,守住生态红线,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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